范嬛菁律师网

lilyfann.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以案说税 > 正文

该如何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009-01-14 11:20:06 来源:范嬛菁


该如何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

    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A公司在2008年度内的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税金支出额为300万元,向股东分配红利为20万元,并且,在该年度内获得财政拨款10万元,对外公益性捐赠10万元,则该年度内A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分析与处理:

    成本、费用、税金支出300万元为法定扣除,财政拨款1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公益性捐赠10万元低于利润总额的10%,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向股东分配红利20万元属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因此,A公司在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10-300-10=68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大家都在看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看加班费的税收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